【客户端新闻时刻】
据公告内容,2024年5月30日,上海博魅影视有限公司因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被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据了解,对2024年05月13日,本机关依法对被处罚人开设在上海市宝山区蕰川路1999弄13号的影院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时被处罚人的影院正在营业中,现场查见被处罚人的影院公示其《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证号为:(2016)宝字第13110011号,经营范围:影剧院。现场抽查在岗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王淘(女,前台检票员),当场未能提供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经调查,现已查明:被处罚人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王淘(女,前台检票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上海博魅影视有限公司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构成了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违规行为。对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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