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新闻时刻】
天津北方网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2023年12月5日24时起下调成品油价格。
按照国家规定,我市89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9830元调整为9775元,下调55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8785元调整为8735元,下调50元。其它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调整。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89号汽油7.30元,下调0.04元;92号汽油7.87元,下调0.04元;95号汽油8.32元,下调0.04元;0号柴油7.55元,下调0.04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据隆众资讯测算,本轮调价过后,2023年的调价格局将变为“十涨十跌四搁浅”。卓创资讯分析,本次下调政策正式落实后,国内成品油零售限价或遇“五连跌”。下一次调价窗口在12月19日24时开启。(津云新闻记者 吴宏 天津日报记者 陈璠 今晚报记者 王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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