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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奖励金发放方案(通用9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绩效奖励金发放方案(通用9篇),欢迎大家分享。
教师绩效奖励金发放方案1
根据怀柔区教委“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方案。
一、实施绩效工资的原则: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镇教委上班人员和中心幼儿园上班人员),从20xx的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实施绩效工资后工资总额的构成:
年工资总额基本工资
保留的津贴补贴
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
基础津贴
奖励性绩效工资农村教师补
骨干教师补
综合性补
节日补贴(四个节)
学年奖
四、基本工资:
在原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基础上提高10%。
五、保留的津贴补贴:
冬季取暖补、独生子女补、公有住房提租补,教龄津贴,其它各项补贴都予以取消。
六、绩效工资: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1、岗位津贴:学校按教职工人均852元核定总额,参照三类岗位津贴表标准,根据余亏全体人员上下均等调整发放。
岗位津贴表
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岗
等级标准
(元/月)等级标准
(元/月)等级标准
(元/月)
五级1035六级1035三级770
六级七级900四级670
七级八级770五级
八级900(含高职低聘及09年新参评的人员)九级670普通工
九级十级学徒期熟练期590十级见习期590十一级770十二级、十三级见习期590
备注:表中各类人员的等级是指本人档案工资中岗位工资所对应的等级
以20xx年12月252人为基数测算,其中:技术岗位的五、六、七级为1035元/月;八、九、十级为900元/月;十一、十二、十三级为770元/月;见习期为590元/月。管理岗的六级为1035元/月。工勤岗的三级为770元/月;四、五、普通工为670元/月。
2、基础津贴:学校按教职工人均1165元核定总额,分两档按月发放,第一档为教学岗位和现任副主任级以上干部(不含享受干部待遇的职员),第二档为职勤岗位及其他人员。第一档高于第二档50元(相关文件要求第一档至少高于第二档50元)。此基础津贴不含中心园和镇政府上班人员,两单位分配方案自定。中心小学审批备案。第一档人员月人均1168元;第二档人员月人均1118元。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1、农村教师补贴:平原教师每月100元(我校含张小、郭小、东四小学上班人员);五小、中心园、镇政府上班人员无此补贴。
2、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3000元/年;市骨干教师及区学科带头人2000元/年;区骨干1000元/年,对考核合格者,于每年7月一次性发放。
3、综合性补贴:
区教委文件原引:“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教职工月人均679元的核定总额,结合岗位、工作量、教育教学成果、考勤情况、苦脏累险程度和加值班情况自主确定分配方法。其中包括班主任津贴,每月不低于200元。内退人员为本单位月人均综合性补贴的80%。正校级领导的综合性补贴不高于学校满工作量与班主任津贴之和的1.3倍。
学校实施办法:
原则是依照学校原校内结构工资方案和岗位聘任制方案;参照城区小学研讨标准;本次不做大调整,20xx——20xx学年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出规范的相关方案。
①怀柔镇中心幼儿园、怀柔镇教委上班人员由本单位自行制定综合性补贴实施方案,经校务委员会审批备案。
②学校教学岗工作量的界定与津贴:
a、标准工作量岗位津贴600元。
b、五小、张小实行语数分科教学。凡教一个班语文并任班主任工作的为一个满工作量(含课外活动课和健康教育课)并加班主任津贴。即600元加200元,共800元。原则上教两个平行班数学的为一个满工作量(含数学实践活动课),但特殊情况,如:五小六年级数学教师任一个班教学并带一个学困生提高班加副班主任,或特殊情况教单班数学并带年级学困生提高班的为一个满工作量,津贴600元。郭小、东四包教一个班语文、数学并任班主任工作(含课外活动课和健康教育课)的为一个满工作量加班主任津贴。即600元加200元,共800元。
c、英语为主学科,任课满12节并加一个兴趣小组的为一个满工作量,津贴600元。
d、体育任课15节加带操、带一个训练队以及器材管理的.为一个满工作量,津贴600元;音乐任课15节,带一个音乐训练队的为一个满工作量,津贴600元。
e、其它科任学科任课16节为一个满工作量,津贴600元。
f、英语、体育、音乐及其它各科任学科(含带兴趣小组),不足或超满工作量的,每一课时增减30元。
②领导干部津贴:
a、校级正职960元(含正校级调查员)(相当于教学岗位标准工作量津贴加班主任津贴的1.2倍)。
b、校级副职880元(含工会主席及五小总务主任、政教主任、教务主任、张小教导主任享受相应待遇者)。
c、正主任级840元(含少先总队辅导员及五小负责安全主任、张小一名副主任享受相应待遇者)。
d、副主任级800元(含教研员、会计、出纳、五小教务干事、五小政教干事享受相应待遇者)。
③职勤人员津贴:
a、办公室干事、伙管员、电教网络管理人员、档案员、安全员、文印员、校医、五小总务、图书管理员为一级职勤岗位,津贴590元。
b、司机、张小总务为二级职勤岗位,津贴580元。
c、门卫、清洁工、炊事员为三级职勤岗位,津贴570元。
④其它工作津贴、奖励津贴:
满工作量之外,代课费每节5元。(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五小、张小的课后班,按班级学生人数,每生3元计算。(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东四、郭小的课后班每班60元。(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现任副班主任津贴10元。下学年,每班都须配备以数学、英语为主的科任教师为副班主任,在制定相关职责并完成职责情况下,补贴50元。
五小年级组长、镇级大教研组长补贴50元,数学学科教研组长、各分校教研组长补贴40元。
完小网管电教人员,张小为0.2个工作量(120)元,郭小、东四为0.1个工作量(60元)。
自然仪器管理员:五小大实验室,张小实验室各30元,五小小实验室、东四和郭小实验室各20元)
东四、郭小总务为0.5个工作量(300元)。
张小少先队辅导员计0.5个工作量(300元);东四、郭小少先队辅导员计0.2个工作量(120元)。
张小卫生管理员计0.5个工作量(300元),东四、郭小卫生管理员计0.2个工作量(120元)。
图书、报刊、档案管理人员:张小计0.4个工作量(240元)东四、郭小计0.2个工作量(120元)
张小勤杂工计0.5个工作量(300元)。
伙食管理员:张小、郭小100元补贴,东四50元补贴。
党小组长、工会小组长每学期末一次性补贴50元。(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值勤教师每天补贴10元、加班每天补贴20元、值班每天白天补贴15元、昼夜补贴40元。(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各项奖励津贴:继续执行学校现行的“奖惩条例”中的奖励额度(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市、区、镇级骨干教师,按年800元、500元、300元补贴,经考核合格,7月份一次性发放。
⑤综合性补贴相关说明:
综合性补贴按每学期5个月发放,一学年发放10个月的(2月、8月停发)。停发两个月的分别用于两个学期的课后管理班费、代课费、加班费、值班费(凡经批准的加班人员和值班干部、教师可享受此补贴),用于集体性奖励(每学期取其300元作为每个学期期末效益奖,分等级发放)。用于“奖惩条例”中应得的奖金(此项奖励津贴学年末一次性发放)。
(三)节日补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各1000元,在每个节日的当日发放。
(四)学年奖:参照公务员督考奖的人均标准,教委结合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学校的综合评价结果和学校工作实绩,分等发到单位。学校将根据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适当拉开档次,进行合理分配。说明:学年奖暂按本区20xx年公务员的人均7500元计算,实际发放时按本区当年的公务员的人均数计算。
七、退休人员增加补贴
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由全市统一制定,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按退休时职务增加的补贴(见下表);二是按照年龄增加的补贴(见下表);三是节日补贴,参照本区在职教师的节日补贴的发放办法执行。退休人员增加补贴按现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统一执行。
按照退休时职务增加的补贴
职务(岗位)标准(元/月)
行政人员处级170
科级及以下150
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170
中级及以下150
工人150
退职人员每月130元
按照年龄增加的补贴
(含退职人员)
年龄组标准(元/月)
59岁及以下50
60——6455
65——6960
70——7465
75——7970
80岁及以上75
八、相关政策及要求、说明等
(一)基本工资及保留的津贴补贴按现行政策分配,不得提高现有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二)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退休费的基数。
(三)学校要严格把握政策,认真制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经学校党支部审定、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人事科审批。分配结果要在本校公开。
(四)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应坚决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五)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区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六)坚持和完善学校内部监督、主管部门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各项制度,加强对学校收入分配的监管,尤其要加强定期财务审计。同时,加强对学校内部分配改革的指导,确保收入分配分开、民主、合法、规范。
(七)实行绩效工资后,教职工年人均工资总额将达到62260元,比现在的年人均工资38531元提高23729元。但此次增加工资并非平均都增加一个标准,其中是有差别的,应正确看待。此次实行绩效工资更加规范了工资问题,对个别人有影响的,应正确理解。
九、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书记、校长,校务会成员、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为组员,负责本次绩效工资的落实工作,本着依法依章办事,科学民主规范,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努力做好此项工作。
十、时间安排:
09.11.24区教委布置相关工作。
09.11.25学校校务扩大会传达区教委文件,并传达相关精神,上报表一、表二。
09.11.25——1130,学校制定实施方案。
09.12.1——12.3学校进行干部、教师讨论、教代会通过方案。09.12.4上报方案,审批。
09.12.10前上报相关工资表等。
教师绩效奖励金发放方案2
一、考核对象:
团西二小现任具体学科教学岗位的专业任课教师。
二、考核时间范围:
每年的春学期开始至当年的秋学期结束。
三、考核细则:
(一)业务素质(10%)
本科学历记6分,专科记4分,中师记2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课题和论文)的“学科带头人”省、市、县级分别记5分、4分、3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的“教学能手”省、市、县级分别记4分、3分、2分,未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的的减半记分。当年新增各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教师”、“名校长”称号的另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二)计划的制订与总结(5%)
每学期计划总结各记2 .5分,各类学科计划、小结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0.1分/份,按学期分别计算,对应学期计划或总结分数扣完为止。
(三)备课20%
集体备课计8分,每学期4分。材料不符合学校统一要求的-0.1分/次,未按时上传学校网站的-0.1分/次,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个案备课计12分,每学期6分。检查或抽查中发现备课材料质量较差被点名通报的-0.4分/次,备课节次不足的-0.2分/课时,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四)上课25%
为他人代岗但实际未到岗的-0.5分/次,代岗而未按时到岗、上课不备课或备课与上课明显不符造成课堂纪律混乱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0.4分/例,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或不按教导处课表上课的-0.2分/例,上课迟到、拒绝学生听课、因教师责任造成的学生上课不全且无严重后果的(有严重后果的另外处罚)、中途离开课堂、课堂上接听电话-0.1分/例。教学工作检查或抽查听课被评为差课的-0.5分/次,总扣分不超过10分
(五)作业与辅导20%
作业辅导每学期各记10分,布置学生书面完成的作业有连续未批阅或错批的-0.1分/例,教学工作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作业质量较差或批阅不符合学校要求的-0.2分/次,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六)考查与评价4%
每学期考查各记2分,未按学校要求完成期末学情调研或考查任务的-0.5分/科,未按要求完成质量分析报告的、统一阅卷中积分错误或错批的-0.1分/例,考核学期内分数扣完为止。
(七)学习教研16%
教师参与集中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各记0.1分/周,学习无详实记录的减半记分;参与教研组集中活动记0.2分/周,学习无记录的减半记分,不参加活动不得分。
四、考核办法
积分从高到低排名,前十名为优秀级,后十名为合格级,其余为良好级。每级奖金相差250元。
教师绩效奖励金发放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工作持续稳步发展,根据《海南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定量和定性等多个评价主体,全面、客观、公正评价中小学校的绩效,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进我县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评范围
全县公立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三、考评内容
学校绩效考评内容包括:办学方向、内部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教育教学质量效益等。
四、考评时间
每年6—7月份进行。
五、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全县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屯昌县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孙成银(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蒙运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俊洁(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公宝(县教育局局长)
卢晓莉(县人劳保局副局长)
王莲(县财政局副局长)
曾令亲(县监察局执法工作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考评专门工作小组,吴公宝兼任办公室主任。考评专门工作小组由吴公宝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卓荣、刘宏晖、王雄富任副组长,成员从县委组织部、教育局、人劳局、财政局、监察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县各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工作。
六、考评程序
(一)考评准备。各学校要进行全面动员,对照考评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撰写学年度工作报告。
(二)述职和民主测评。学校校长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对学校年度工作进行述职(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然后全校教职工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校长在述职后自评打分,()对照《校长自评分数表》逐项说明自评分数情况。
(三)社会测评。充分发扬民主,扩大群众参与范围,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组织社区领导、社区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12名,听取学校工作述职,结合平时对学校工作的了解进行考评。
(四)查验。考评组在认真“听”述职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采取“看”、“查”、“问”等方式,深入接触有关人员,对被考评学校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做到评议准确、保证质量,达到发扬成绩、改进工作的目的。
(五)评分并定等次。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组满分为80分,民主测评满分为10分,社会测评满分为10分,三个考评综合之和即为学校的考评得分。全县各学校按中学和小学分三个等次,一等占25%,二等占50%,三等占25%,按各学校考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定出等次。
(六)撰写考评报告。由考评组撰写考评材料,内容包括该校及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本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考评等次等。考评报告经考评组初审后报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学校考评等次。
七、考评结果的使用
考评结果作为分配学校绩效工资和对学校领导使用、调整和晋升的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考评小组应由若干正直、原则性强,办事公正、了解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教育教学规律、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的人员组成。
(二)公正、公平、客观实施考评工作。
(三)引导学校教职工正确对待考评,以考评促进学校发展。
教师绩效奖励金发放方案4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与岗位聘任制相适应的学校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绩效优先的分配原则,不断完善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关键岗位和一线教师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导向、激励作用,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现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教职工年终考核和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一、年终考核
(一)考核对象:除学校党政正职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外,全体教职工均为年终考核对象。
(二)考核时间结合平时检查和阶段条线考核,年终综合考核一次。
(三)考核形式:根据岗位,由单项考核部门对所属人员进行单项考核,最后按教师、教辅后勤两类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各类人员单项、综合考核部门参照下表:人员单项考核部门综合考核部门教师科任教师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教务处教务处、政教处教研组长教务处年级组长教、政、总联合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教辅后勤教辅人员教务处、总务处总务处后勤人员总务处
(四)考核过程:
1、个人填写年度考核表(总结本人年度德能勤绩)。
2、进行单项考核(教辅和工勤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行政人员进行教代会测评)。
3、查阅有关资料和平时检查材料。
4、根据各类人员以及兼职岗位,分别由各条线负责部门填写好考核表,得出个人单项考核分。
5、综合考核部门根据单项考核分以及所兼职务(岗位),得出个人综合考核分。
6、综合考核部门提出初步考核等次。
7、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综合考核分及初步考核等次确定年终考核等次。
(五)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优秀比例根据上级规定为12左右,并作为推荐记大功、记功的候选人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比例视实际情况而定。
2、在考核等次为优秀和合格的人员中,分别按教师、教辅后勤两类人员,按一定的比例确定A、B、C、D四等,作为绩效奖金拉开差距的依据。具体比例分别约为:A等:比例为20;B等:比例为60-70%C等和D等合计:比例为10-20;
二、绩效奖金分配
(一)发放范围和对象本校当年在编在岗人员。
(二)发放办法及标准
1、绩效奖金包括基础部分和绩效部分两个部分分别发放。
(1)基础部分
1)基本奖金:按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节日补贴:全年按元旦、春节、劳动节、教师节、国庆节五个节日一次性发放,标准统一,每个节日的发放标准为每人500元。(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2)绩效部分
1)月度绩效奖:教育局根据在编在岗人数,全年按10个月(不含7、8月)按月核拨,月人均300元。用于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我校根据学校工资分配方案按月发放。(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2)年度考核奖:年终考核奖总额为全校绩效奖金总额(根据本年度教育局标准和学校考核等第而定)中,去掉已发放的基础部分总额、绩效部分的月度绩效奖总额后,所剩余的部分。
2、考核为优秀和合格人员按个人不同岗位、考核结果确定年终考核奖部分系数(个人岗位、考核系数参照下表);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绩效奖金参照教育局规定执行。人员任课系数ABCD教师1.61.51.41.2职员任课1.61.51.41.2不任课1.51.41.31.1教辅任课1.41.31.21不任课1.21.110.8工勤0.80.70.60.4注:南教办(20xx)27号文件确定各类人员平均系数标准为教师1.5、职员1.4、教辅1.1、工勤0.6。
3、计算确定个人年终奖发放金额。年终考核奖发放的额度计算公式。
(1)学校年终考核奖基数“1”=学校年终奖总额÷参评人员系数之和
(2)个人年终考核奖额度=学校年终考核奖基数“1”×个人系数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方案是根据南教办(20xx)27号文件与我校实际情况,对原学校考核和绩效奖金有关方案作相应改动,该方案一经实行,原有关学校考核和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同时废止。
(二)教职工以任何原因拒绝参加学校考核,学校将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三)对于在岗不足全年的退休人员、内退人员、新进人员及调动人员,绩效奖金参照在岗同类人员,以实际在岗月份计发。
(四)人员岗位确定以实际担任岗位为准,如兼任不同类型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五)本方案中无法涉及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讨论后参照实行。
(六)本方案解释权为校长室,由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行。
教师绩效奖励金发放方案5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昌邑市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综合、多元考评教师的德、能、勤、绩。通过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特点的考评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
二、考核范围
全校在编教职工、交流教职工。
三、组织实施
纳入校长职级管理的校长,由市教育局按《昌邑市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其他人员的考核在教育办的领导下,由学校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四、考核办法
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不同,教职工按专任教师、管理、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人员分类考核。领导干部等非专任教师兼课节数超过学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2/3的,可按专任教师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采用量化考核和民主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量化部分以学校考勤、实际授课记录、获奖证书等为依据,主要对工作量、考勤和业绩成果量化计分;评价部分采用多主体综合评价打分的方式,对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价。
(一)量化部分(70分)
1、工作量(30分)
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教师在备、教、批、辅、检测等环节中实际付出的差别,设定学科标准周课时量,具体由学校研定。学校根据教学人员数、班级数和学校正常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情况,量化出学校所有教学岗位标准工作量。
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岗位工作量。自习辅导、体育训练、文娱活动、考试等其他教学活动的工作量学校结合实际情况核定。
根据管理、工勤、教辅等非教学人员数和各岗位应完成的工作任务量核定出各非教学岗位标准工作量。
在核定岗位工作量时,非教学岗位总工作量占学校所有岗位总工作量的比例:小学不高于9%。
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大体均衡。教职工可根据岗位要求,通过学校安排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方式兼任多个岗位,合并计算总工作量。
教职工总工作量由学校每周进行统计备案,考核时累计。
教职工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实际工作量÷教职工人均工作量×30 分
2、考勤(20分)
主要考核年度内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每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旷工每天扣2分,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0.2分,因公请假和婚、丧、产假等规定假期内不扣分。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录。
3、业绩成果(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包括育人效果、教学质量、教研成果、专业发展等方面。考评时要注重教学常规检查,不得简单地以考试分数为标准,应设立学困生转化、考试合格率、辅导学生获奖等量化指标,同时将教职工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管理、文体活动、培训进修以及公开课、示范课等方面获奖情况纳入量化范围,突出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贡献,具体打分由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制定。
(二)评价部分(30分)
管理、教辅、工勤岗位人员的业绩评价由学校教职工和考评委员会评分。其中学校教职工评分占40%;考评委员会评分占60%。
专任教师业绩评价由考评委员会评价、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学生评价三部分评价综合构成。其中考评委员会评价占50%;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占30%;学生评价占20%。
兼任教师或管理、教辅、工勤岗位的,参与不同类别的评价,并根据实际工作侧重按比例计算总分。
五、等次确定
(一)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依据上级规定的绩效考核等次标准确定,严格控制。学校按岗位分类考核,非专任教师岗位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高于专任教师岗位优秀等次的比例。
(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违反潍坊师德投诉30项必查内容规定,被投诉查实的。
(三)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1、教职工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记过以上行政处分的;
2、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3、旷工累计5天以上的以及非特殊原因、未经教育局批准,病、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
(四)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教职工受撤销党内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
2、因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行为受到潍坊市级以上通报批评或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
3、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
(五)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以及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考核。
六、结果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同时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今后,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原则上根据绩效考核成绩确定,不再单独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50%的人员可根据绩效考核成绩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教育教学业绩评定赋分可参考绩效考核成绩。
七、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要求教职工对自己采取全面、发展、联系的观点,客观地检查各项评价指标的达到程度,按照学校量化测评办法填写相关表册。
(二)量化核算:考评委员会根据学校提供的授课记录、考勤记录以及教职工获奖证书原件等,参照量化考核方案进行核算计分,计算出量化指标的得分。
(三)民主评价:组织考评委员会评价,教研组评价,学生、家长评价,教职工评价。各种评价填写相应评价表,并由考评委员会进行汇总计分。
(四)综合评定:在量化和考核的基础上,学校考评委员会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等次。
(五)公示备案:对考评委员会综合评定的等次进行为期3-5天的公示,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教职工绩效考核时间一般根据上级的安排进行。
八、相关要求
(一)学校要根据“指导意见”制订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实施(通过率不低于85%),如需修正需通过上述程序进行,学校制定的方案需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二)学校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考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7—13人组成,成员可由学校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其中一线专任教师的比例不少于60%。
(三)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考核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结果要在本学校显眼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天。
(四)绩效考核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教师绩效奖励金发放方案6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科学合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原则,合理拉开差距。
四、工作职责
根据《潮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学校结合实际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制定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长:,成员:,负责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督查和实施。
五、绩效考核的指标与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的主要指标与主要内容,结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以及本校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具体细则见《金灶某某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化表》。
“德”、在具体细化的考核指标及规定的基础上,在其总分内以扣分为主,扣完为止。“德”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并将以上规定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称职(合格)或良好的必备的基本要求。其中为人师表占6分,爱岗敬业占7分,关爱学生占7分。对出现指标内容中情况的予以扣分,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能”主要考核教师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其中文化素质占5分,教学能力占5分,科研能力占5分,创新能力占5分。各项中能完全做到的得5分,大部分做到的得4分,一般做到的得3分。
“勤”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扣分为主,扣完为止。其中出勤情况占4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病假每天扣0.5分,扣完为止。工作责任心占3分,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懒散、不到位、不负责任、不服从安排、出现责任问题等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工作作风占3分,违背原则,拨弄是非,制造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绩”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其中德育工作占7分,教学工作占18分,班主任工作占5分,教育教学研究占10分,教师专业发展占5分,成果奖励占5分。各项中能完全做到的得A级分值,大部分做到的得B级分值,一般做到的得C级分值,其中成果奖励获市级及以上层次的得5分,获区级的得4分,获镇(校)级的得3分。
学校教职员工按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划分,教师是指学校中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职员是指学校校长和其他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是指学校中从事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以及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指学校后勤服务人员。
教学工作量校长必须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副校长每周任课不少于8节;中层干部每周任课不少于12节;班主任每周任课不少于12节;专任教师每周任课应达到16节及以上。其他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及工勤人员完成学校规定分配的工作任务,视为完成每周工作量。
六、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采用量化积分与评定等次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每位教职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形式采用“平时绩效考核”与“学年度绩效考核”。
“平时绩效考核”以月度量化积分记实,学期末进行考核评定等次,每学期考核一次。
“学年度绩效考核” 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由学校按照制定的程序,在第二学期末与年度考核结合集中进行考核,评定等次,每学年考核一次。
(一)平时绩效考核
1、月度记实
月度记实采用量化积分形式,以“德、能、勤、绩”为一级指标项目,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德”占20分,“能”占20分,“勤”占10分,“绩”占50分。对绩效考核指标与内容进行细化的基础上,在一级指标项目下设置二级指标项目及相应的分值标准,并根据指标进行细化和具体化,形成科学系统的绩效考核量化表,用积分形式如实记录每位教师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
2、学期考核
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学期考核,以月度记实为基础,按照制定的程序,按“好、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评定考核等次,写出考核评语,并把考核结果和意见及时反馈教师本人。
评定“好”等次的月度平均积分要求达到90分及以上,评定“良好”等次的月度平均积分要求达到75分及以上,评定“一般”等次的月度平均积分要求达到60分及以上,评定“差”等次的月度平均积分在60分以下。
(二)学年度绩效考核
学年度绩效考核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按照制定的程序,在第二学期末与年度考核结合集中进行考核,按“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档次评定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突出。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教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发生较大教学事故。
教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5、当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
6.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私自办班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受党纪和行政处分的教师确定学年度绩效考核的有关问题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时要求做到:
1、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结合平时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校长对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4、对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6、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定,必须在绩效考核的“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平时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1、月度量化积分的运用
月度量化积分作为定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将学校在该段时间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以该段时间内全校教职员工积分的总分,算出每分得多少奖金的分值,再将每位教职员工在该段时间内获得的积分总分值乘以每分得多少奖金的分值,算得该员在该段时间内应得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
×该员积分总分值=该员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平时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平时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学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平时绩效考核结果一学年内有一次被确定为“差”档次的,学年度绩效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一学年内两次均被确定为“良好”以上档次的,学年度绩效考核应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评为称职以上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教师,不得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在下一学年度扣减。
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也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学校在组织实施绩效考核时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组织,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绩效考核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和学校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
不断完善绩效考核载体。采取指标要素测评、业务知识测试、建立教师发展档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多种形式,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载体,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反映教师的业绩和贡献。
学校成立的考核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其中校长任组长,普通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工作小组成员须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学校正式人员均应纳入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校公开。
在教师绩效考核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要严肃绩效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教师绩效奖励金发放方案7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提高我校的整体教学质量,更加科学、合理、公正、全面的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主要从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及成绩、师德师风这四项来进行考核。
一、考勤(30分)
考勤是扣分制。迟到、早退1次扣0.5分,请假1节扣0.5分,病假住院期间记录日期不扣分,旷工1节扣2分,婚丧嫁娶产等法定休假含节假日,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影响绩效工资的分配,但无故超期计旷工丧假7天(父母配偶);婚假7天;产假90-105天,人流假3天(限本人);陪护假3天(限父母、配偶、子女)。
注:旷工1天、请假累计超过15天扣发1个月绩效工资;累计旷工3天、请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3个月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及福利;累计旷工5天、请假超过60天、病假超过6个月扣发12个月绩效工资及福利。
注:特殊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请假2倍扣分。如:开学当天、放假当天、各种活动日等。
注: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及患大病坚持正常上班且能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人员可计满勤。
二、工作量(10分)
1、教学人员:经学校核算,本学期所有学科周平均工作量为A节。语文、数学学科每节课权重为1.4;英语学科每节课权重为1.2;体育、音乐、美术、科学、道法、健康学科每节课权重为1.0。超出或不足课时的另外加减核算。计算方法:总节数/总人数=A(即公权平均工作量);折合分:(个人周上课节数/A)x30=个人所得分)。
2、行政管理人员:正校级领导计满工作量A,其他管理人员等在所任学科周课时基础上加课时。重复身份的,只加最高分、不累积加分。超出或不足课时的另外加减核算。
3、工勤人员:专职二线人员计4/5A。因学校工作需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注: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及患大病坚持正常上班且能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人员可计满工作量A、
三、教育教学过程及成绩(5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成绩、态度和责任心等。从考试成绩、作业教案、教研情况、听课记录、教师荣誉这五项教学工作来进行考评。具体细则由学校教导处负责制定并执行,并按每期6个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一位老师进行量化考评。
(一)、考试成绩(20分):
按照中心校或学区组织的各类教学质量测评中名次为依据,全乡前3名积20分,第四名积18分,第五名积16分,第六名积14分,第七名积12分,第八名积10分,第九名积8分,第十名积6分,第十一名积6名。升一名次加4分,二个名次加10分,升三个名次加15分。满分为20分,超过不累计。
根据学科特点无法进行质量检测的学科的教学人员可积18分。
(二)、作业教案(20分):
作业检查A等,加10分;B等,加8分;C等,加6分。D等4分。作业无0分、
教案检查A等,加10分;B等,加8分;C等,加6分。D等4分。教案无0分。
作业教案考核细则:
1、教案:A级:环节规范,书面整洁,有储备课2节以上。B级:环节规范、书面整洁、备课同步。C级:环节基本规范、书面基本整洁、缺课时。D级:缺5课时以上。
2、作业:A级:书面美观整洁、书写认真、批改有用心批语、有批改记录。B级:书面干净、书写认真、批改有简单评语、有批改记录。C级:书面基本干净、书写基本认真、批改不及时,批改有零星评语、无批改记录。D级:书面不干净、书写不认真、批改不及时、无评语、无批改记录。
教案作业量化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最后平均得分计入绩效考核方案。
(三)、政治学习、公开课、教研等活动(5分):
能按时参加各种活动不迟到、不早退,加5分;请假1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
(四)、听课记录、札记(5分):
每学期听课20节,听课记录、札记数量足并记录详细书写认真,有课堂评价,加5分;少1节(篇)扣0.5分;以此类推。
四、师德师风(10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社会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学校形象和政府或国家利益经查证属实的扣3-10分/次。
2、职业道德:教师对学生变相体罚;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扣除本项分数。
3、为人师表:在公开场合(或网络上)语言不文明,拨弄是非,语言有损学校或他人形象,影响团结,查证属实的每次扣2分;穿戴、举止不端庄,乱吐乱扔等行为,扣1分/次。
4、敬业精神: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每次扣2分。因非客观原因推迟完成的每次扣1分。
5、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不予考核。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备注事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绩效考核为0分。
1、触犯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受组织处理者,如:信访举报、体罚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乱收费、乱发资料、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绩效考核为零分。构不成组织处理的,酌情扣10—20分。
2、在编不在岗人员、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人员、停发工资人员、解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和未参加考核人员。绩效考核为零分。
3、凡在网络、校讯通、微信群等公众平台发布违规违纪言论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或散布转发不良信息、谣言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5-20分;对社会、学校或他人造成严重影响的,绩效考核为零分。
本细则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适时完善。
教师绩效奖励金发放方案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正的校内奖励工资分配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和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构成
教职工绩效工资项目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岗位津贴和地方补贴两个项目,教职工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则根据本方案执行,每学期发放一次,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局按全市统一标准拨付。
本方案以下内容主要是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中学在编的正式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类:
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工作量考核奖励,称为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曲阜市兴教助学有限公司的运营实际,适当加以贴补。
(二)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考部分学校关于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课时量计算办法
(1)系数设置
语文、数学、英语:1.2物理、化学:1.1
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写、信息技术:1.0
班会:1.3俱乐部活动、社团活动辅导:1.5
晨读辅导:0.5迟到则不再计工作量,空堂一次,扣1、2课时自习:0.6
由教务处或级部安排的代上课,代上课教师达到平均工作量者,代别人上课每节为本学科系数的2倍,达不到平均工作量者则按原系数计。
平时由教务处或级部安排代别人看自习1.2。
因公、私事个人调上,学校不作统计。因上级安排其它事务性工作(非外出学习)级部安排别人上课,本人按原节次计量。
被代上课的教师,因法定休假或病假所缺课时不计本人课时量;因事假所缺课时不计本人课时量的同时,再扣除0.5倍课时量。
跨学科、跨级部教学,所跨的学科系数为原系数的1.5倍。
学校有接待任务安排的或教师自行申请的接待课每节以0.5分计入考核总分。
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按实际节次计算,考试期间非因公原因或法定假期请假则从本月总课时量中扣除实际节次,考务人员同监考教师,参与阅卷一科次按4课时计(包括计分统计人员)。
(2)相关说明
a、以上所列系数包涵了本学科教学的整个过程和全部内容,体育老师带课间操等同于文化学科的作业,不再单独计工作量;晚自习不计工作量;班主任带课间操不单独计工作量。
b、我校在外校交流的老师绩效工资按上级拨付数量每学期发放一次或与其任教学校协商后可参与该校的统一考核,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外校在我校交流教师同我校教师的计算方法,但结果乘以三分之一。(因人上级拨付部分由原单位发放)
c、班主任工作、学校安排的值班、晚自习看班和学校安排的其它临时性或阶段性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2、管理工作工作量折算标准(单位:标准课时/周)
中层正职:11
中层副职(含级部副主任):8
级部委员:5
学科委员:4
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职员6
其他处室职员3
学校报刊主、副总编每期计10课时,计入当月
团委委员:3
兼职功能室管理员:1
以上各岗位如再有非本职能范围内兼职,在以上相应量的基础上加1。专职教辅工勤人员临时安排的其他非本职工作,计入附加工作量。
3、具体核算方法
(1)女教师年满45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1.4计,年满50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2计;男教师年满50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1、4计,年满55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2计。
(2)根据所代课情况和兼职管理情况,各级部记录、核实,每四周公示一次。
(3)学期末,教务处根据级部统计情况,按月(四周)计算。
为调和学科之间的差距,课时分主课和辅课两种性质计算。主课为课程表中安排的正课课时。其余均为辅课,如早读、活动课、俱乐部活动时看自习、监考、阅卷、管理量、乘系数后的班会等。
以级部为单位计算各月的主课平均课时量(级部主课时数总和除以标准科任教师数)。个人主课量根据超出或低于主课平均课时的百分比安段加倍或减少,辅课直接以实际课时加入工作总量。个人主课课时计算具体办法:
情况一:超出月平均课时的30%以上的部分,乘以3。
情况二:超出月平均课时的0%-30%的部分,乘以2。
情况三:平均课时及下调2课时以内的(如平均为15课时,则14、13以平均计),按实际课时计。
情况四:低于月平均课时的30%以内(含)的,乘以85%。
情况五:低于月平均课时的30%以上的,乘以75%。
个人绩效=人均每月绩效工资x标准人数/(赋值后的级部月主课课时总量+级部月辅课课时总量)x(个人赋值后的月主课工作量+个人月辅课工作量)。
(4)校级领导、副校级领导、不上课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层正职、不上课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层副职、教辅人员,分别按课任教师总平均的110%、105%、100%、90%、75%发放。
(5)在执行学校考勤制度的同时,执行以下规定:学期内因事因病申请弹性考勤的教职工,每天1小时内,每天扣5元,1小时以上视为请假,长期弹性每月扣300元;因私事请假(法定假期除外)5天以内不做扣发处理,5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请代课教师代课的每天扣30元;因病请假7天以内不做扣发处理,7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请代课教师代课的每天扣30元,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无故旷工1天或旷教1节扣50元,无故旷工7天或无故旷教7节以上不再享受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上班考勤迟到10次以内不做扣发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处理,10次以上每次扣10元。以上所扣款额计入教职工学期工作量考核绩效工资总额,不足部分推延到下学期。
五、其它事项
按政策提前离岗的人员、法定产假期间的人员生活补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科室主任级部主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具体工作和考核过程中出现突发性问题或一些特殊情况,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共议裁决。
教师绩效奖励金发放方案9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师德考核指示和考核标准,考核在职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从而规范教师依法从教,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师德优良、教学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考核细则
(一)学校组织的考评(占40%)
1、依法执教10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地各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如有发表不当言论和网上发表反动言论,误导学生和其他老师,一经查实,每次扣除考核分5—10分。随意驱赶学生离开学校、课堂,扣除考核分5—10分,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分工,造成损失的扣除考核分3—5分。不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及时参加怀孕检,被上级通报的扣除考核分10分。
2、爱岗敬业10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安全职责,无过失。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及时处理学生紧急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扣考核分5—10分;无故不上班,旷工一天扣除考核分4,旷课(含早晚辅导课)一节扣3,迟到早退(含早晚辅导课)一次扣2,备课或不认真,缺备课一次、缺作业批改一次扣2分;作风拖沓,学校安排的`工作没有按时完成,视情节轻重,一次扣除考核分3—5分,造成县局对学校考评扣分的则由学校行政会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给予加重扣分;私事请假(不含病假)一学期超过五天,每天扣0.5分。
3、教书育人10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诲人不倦,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无简单粗暴对待学生现象。漠视学生教育,不及时处理学生请求的问题,一经发现每次扣考核和分2分。
4、严谨笃学10分树立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无擅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以及不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现象。无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方法、理念落后,教学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现象。如发现擅自停课扣除考核分,私自调课、请人代课每次扣考核分2分,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包括网上学习)每次扣3—5分。
5、关爱学生10分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师生关心平等、和谐、融洽。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歧视排挤后进生现象。如发现教师体罚学生且造成严重影响每次扣5—10分。如果发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和上级相关部门投诉教师,相关教师扣除考核分5—10分。
6、尊重家长10分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无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如发现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每次扣除5—10分。
7、廉洁从教20分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不良现象。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无私自办班、有偿家教现象,无损害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课现象。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如发现教师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教辅资料,向学生乱收取费用扣除所有师德考核分,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及格。
8、为人师表10分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如发现教师不遵守社会公德,或处事不合规范,做事不公正,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教师参与各种类型的赌博被学校发现
或公安部门抓获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公众场合讲不文明的话,一次扣除扣考核分2分。
(二)教师参与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教师进行学校全体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考核标准按照学校师德考核标准进行,每个教师的师德得分取所有教师评分的平均值。
(三)学生和家长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相关教师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满意度投票,一份不满意的票扣除0.5分,教多个班级的教师取平均值。
四、考核的等次评定和使用
1、师德考核总分为100分,学校考核占考核总分40%,教师考评占总分30%,学生和家长考评占总分30%。教师师德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在80分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20%。
2、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侵犯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5)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的;
(6)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7)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8)其它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3、师德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和教师资格聘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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